西安凯立主要是做贵金属催化剂的研发与生产、催化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废旧贵金属催化剂的回收及再加工等业务。财务多个方面数据显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西安凯立分别实现营业收入4.65亿元、6.1亿元、7.08亿元和5.1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企业所有者的净利润3269.19万元、4317.78万元、6533.07万元和5834.46万元。
虽然最近几年西安凯立的营收利润都处于稳定的增长趋势中,但是匣子财经发现此次IPO其依然存在很多疑点。首先,西安凯立自2015年来以来被曝出了大量的违法违规事件,但是招股说明书对这些事件都隐瞒未做披露!其次,匣子财经还发现,西安凯立的控制股权的人还曾因为生产劣质产品被告上法庭,最终法院经过调查证实其产品质量确实有一定的问题!同样地,招股说明书里面对于这一事件也没有作出任何披露以及风险提示!
匣子财经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发现,西安凯立在报告期内存在大量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其中两次是因为没有按时披露年度报告被列入黑名单,还与两次是因为提供虚假的经营场所。这些违法违规事件有多起发生在报告期内,属于应当披露的时间范围,而招股说明书里面对此却没有作出任何说明!
首先是西安凯立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被列入黑名单。2016年7月12日,西安凯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西安凯立此次违规的原因是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决定机关是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未按时披露年报通常意味着企业的经营状况发生意外!而在A股,未按期披露年报的上市公司大都属于已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其次是西安凯立的大股东深圳艺融同样也是由于未按时披露年报被列入黑名单!2015年8月31日,深圳艺融同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深圳艺融此次违规的原因原因是未按规定期限公示2014年年度报告,作出决定机关是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截止到这次发行前,深圳艺融持有西安凯立228.91万股股份,占比为3.27%。
值得注意的是,西安凯立还和大股东深圳艺融的关联方存在业务往来。西安凯立与深圳艺融的关联方西安力邦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有业务往来。报告期各期内,西安凯立向力邦制药及其关联方的出售的收益分别为8.04万元、0.22万元及1.02万元。
此外,还有两次违法事件发生在报告期内,而招股说明书里面同样也未作出披露!这两起违法事件的主角分别是西安浐金投资和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
2019年7月26,西安浐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西安浐金投资是西安凯立的大股东,截止到这次发行前,西安浐金投资持有西安凯立100万股股份,占比为1.43%。
西安浐金投资此次违规的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列入日期,作出决定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浐灞分局。直到2020年年7月13日西安浐金投资才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2020年5月15日,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西安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违规的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作出决定机关为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开分局。2017年12月,西安凯立与西北院等联合设立稀材研究院,西安凯立拟出资500万元,占稀材研究院的比例为7.14%,并已于2018年12月24日实缴出资人民币100万元。
此外,匣子财经还发现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在报告内曾因为生产劣质产品导致客户合同违约,被告上了法庭。最终结果是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败诉,法院认定其产量质量确实有一定的问题!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正是西安凯立的控制股权的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持有西安凯立34.29%的股份。招股说明书里面对于西安凯立控制股权的人这一违法实现并没有作出任何披露!
2020年1月19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下发了《洛阳中硅高科技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与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号为(2018)豫0311民初1285号。
在2014年3月,中硅高科和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签订了产品购买合同。西北有色院按照合同约定向中硅高科交付了粉末烧结滤芯400根,但根据双方之间来往的工作联系单、情况说明、会议纪要等函件上记载的内容,可以认定西北有色院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上的问题,经多次改进仍未达到双方在《合作技术协议书》上约定的品质衡量准则,导致中硅高科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酌定西北有色院返还中硅高科已付货款20万元。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的,违约方按照合同未履行部分价值的20%支付违约金,西北有色院应支付中硅高科违约金294000元×20%=58800元。而对于西北有色院反诉要求中硅高科支付剩余货款30万元及违约金9万元、律师费等,因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这一纠纷案最终以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败诉告终,产品质量差已经是公认的事实!对此,西安凯立应该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