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兴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明香),向揭阳市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环保工程专业承揽三级初次核准请求,经本行政机关审阅,契合法定条件、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规则》(住宅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第十一条的规则,本行政机关决议拟准予该请求行政许可。对本行政许可如有贰言,可向我行政机关投诉。公示时刻自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4日,期限5个工作日。